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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分般的正义感:“他们先来的‘旧人’都不肯分手,我这个‘新欢’为什么分?!”
他觉得我看样子是更喜欢他的,不被爱的才是小丑!那两个家伙才是小三小四!
我沉默了,目瞪口呆,三观被颠覆——这一个两个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大闹好莱坞的三傻原来被我找到了吗?
于是,就这样,三个人都知道了彼此的存在。
爆率很高啊。
然后我也知道他们彼此都知道了——毕竟沈渐之上眼药的对象变两个了,周野挑刺的对象加一,傅璎话里话外开始旁敲侧击了。
我干脆就约他们一起见个面。
没想到这三个男人的脑回路连接成功,干出了不得了的事情。
沈渐之买打手揍傅璎。
傅璎找打手揍周野。
周野请打手揍沈渐之。
一个觉得这家伙分了位置,一把年纪老牛吃嫩草。
一个觉得这家伙仗着青梅竹马赖着不走更不要脸。
一个觉得这家伙比较年轻还是绿茶最有心机。
纷纷定在了见我的这一天叫打手,而且对外都说自己是正宫,要去打小三,给三方打手注射了鸡血似的,这钱拿的都更正义了。
谁说男人没心机?
沈渐之到底是年轻,最沉不住气。
他在傅璎的必经之路上堵住了人,身后跟着几个他花钱雇来的、面色不善的壮汉。
他带着的打手脸上满是愤慨,话语像刀子一样直白:“看你衣冠楚楚,净不干人事!怎么还上赶着当人小三?!”
傅璎这边请来的人明显愣了一下,下意识看向自家雇主,眼神里透出迷茫:嗯?剧本不对啊,不是我们来找“小三”算账吗?怎么我们反而被当成目标了?
虽满腹疑惑,但专业素养让他们迅速反应过来,立刻上前一步,将傅璎护在身后,形成对峙。
傅璎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镜片后的目光冷静地上下扫视着沈渐之,嘴角牵起一丝了然而轻蔑的弧度:“呵,我当是谁,原来是你。”
沈渐之正要反唇相讥,第三批人马却突然从侧翼围了上来,目标明确地指向他,为首的人嗓门洪亮地嚷嚷:“看着人模狗样的,怎么做小白脸破坏别人感情啊?!”
沈渐之雇的打手也懵了,但反应迅速,连忙收缩阵型护住自家金主。
场面一时变得极其混乱,三方人马互相警惕,气氛剑拔弩张。
就在这时,周野才慢悠悠地从后方踱步而出,他双手插兜,姿态闲适得像是在逛自家后院,眼神扫过沈渐之和傅璎,痞里痞气地开口:“哟,这么热闹?都在啊。”
傅璎这边的打手认出他,牢记“使命”,指着周野喝道:“当三还这么理直气壮?!”
周野直接被气笑了,锐利的目光扫过在场两个男人,语带嘲讽:“啧,听这口气,一个个都把自己当正宫了?脸皮怎么修炼的,这么厚实?”
“你自己不也是!好意思说我们?!”沈渐之立刻反击。
一旁严阵以待的打手们面面相觑,觉得仿佛吃到了一个惊天大瓜,内心OS沸腾:等等,信息量好大……到底谁才是那个“三”啊?!
战火,就在这荒谬的基调下,由沈渐之率先点燃。
他盯着周野,语气恶劣,专挑痛处戳:“哦呦,圈子里面谁不知道你是个花花公子啊,你说你没做过就没做过,谁信啊?骗骗小姑娘还差不多,你这种名声尽毁的男人,谁敢要哦?前一个星期还在酒吧跟妹子卿卿我我呢,姐姐看了不知道多难过。”
“我根本没有!她只是坐在我旁边!等等……”周野猛地反应过来,怒气飙升,“你还发借位的暧昧照片给音音?!”
周野被愤怒支配的大脑高速运转,身体比语言更快,直接一记狠拳就朝沈渐之那张俊俏的脸蛋招呼过去。
“你敢打我?!”沈渐之虽然躲闪得快,颧骨还是被擦到,火辣辣的疼和当众被打的羞辱感让他瞬间炸了。
周野的反击同样精准而阴损,语气带着毫不掩饰的恶意:
“呵,听说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心理问题最多,谁知道你是不是个离不开妈的巨婴?急着找人结婚,该不是想给自己找个新娘照顾生活起居吧?”
这话像淬了毒的针,扎得沈渐之脸色一沉。
周野立刻“乘胜追击”,对着沈渐之开火,试图将“骗子”的标签焊死在他身上:
“我至少对音音坦荡!谁知道你装穷接近她抱着什么龌龊目的?一开始就是抱着玩弄的心态吧?装什么纯情小白花?!欺骗本身就是最大的不信任,天晓得你还隐瞒了多少见不得光的东西?!”
傅璎也缓过劲来,重新端起了精英范儿,语气冰冷,话语却像手术刀一样割向两人的社会身份,并试图在“结婚”这个终极目标上占据制高点:
“一个是在网上哗众取宠的游戏主播,一个是靠着家里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两位如此‘不务正业’,音音怎么可能看得上,更别说谈婚论嫁了。”
于是,两人的扭打迅速升级为“三足鼎立”的混战。
言语的刀子比拳头更狠,专挑对方最在意、最脆弱的地方猛扎。
“哎呦,傅总装得还挺像那么回事!人模狗样一表人才,背地里干的事比谁都脏!玩什么白月光、朱砂痣的深情戏码,谈过几年就能当做没发生?谁知道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周野冷笑。
“你血口喷人!”傅璎额角青筋跳动,“我是个有原则的男人,婚前绝对守礼,最多……最多止于牵手!”
“牵手就不算吗?谁信你们就只牵过手?!”沈渐之在一旁煽风点火。
“就是!”周野立刻附和,随即对傅璎发出致命一击,“精神恋爱就不算恋爱了?你那段过去,本质上就是二婚!听得清楚吗?我说你是个二婚男!”
“那你呢?!”傅璎气得指向周野,“‘八离世家’!名声都臭到音音父母面前了,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教?!”
周野立刻调转枪口,试图用“资历”压人:
“你们这些半路杀出来的‘天降’有什么资格嚷嚷?我还是音音青梅竹马呢!青梅竹马的含金量,你们懂吗?!”
“竹马敌不过天降没听过吗?”沈渐之呛声。
“什么含金量,含水量还差不多!”傅璎冷冰冰地补刀,“你真那么不可替代,今天也就没我们站在这儿的事了!”
沈渐之看着两个年纪都比他大的男人,发出了终极嘲讽,成功引爆了全场:
“真以为男大三抱金砖呢?而且啊,你们这个年纪的男人……啧,都不太行了吧?音音明显更喜欢年轻的!听说两位都被家里催婚催得紧吧?听说过那句话没——男人的花期,二十五岁后就谢了!其实都是老男人了,老男人!老男人!”
他是在场最嫩的,这句“地图炮”式的嘲讽,精准地同时打击了另外两人最在意的年龄和魅力问题。
小年轻不知轻重,一句话彻底打破了短暂的三足鼎立局面,他自己瞬间成了另外两人同仇敌忾的靶子。
混战升级!
三个人彻底抛弃了风度,把对方最在意、最隐秘的痛点血淋淋地撕开,手法残忍,句句诛心。
这已不是打架,而是一场“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互相凌迟。
周野的痞气、沈渐之的莽撞、傅璎的矜持,全在这一刻化为最原始的攻击性。
若非三帮打手见势不妙,终于合力上前将他们死死拦住、隔开,这三个人第二天绝对能因为“商圈精英、网红主播、神秘富二代当街扯头花”的爆炸性新闻,一起登上本地热搜头条。
打手们看着自家鼻青脸肿、衣衫不整却还在互相瞪视、试图用眼神杀死对方的雇主们,早已忘记了保镖的职责,内心只有一个念头:
这瓜,真是吃得一波三折,荡气回肠啊!
显然,打手们看着扯头花的雇主们,早就吃瓜吃的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我确实想过,他们三个若知道彼此的存在,必然会针锋相对,甚至可能动手。
但我万万没料到,场面会如此……惨烈。
一个引以为傲的漂亮眼睛成了青黑的熊猫眼;一个靠着虎牙笑容秒杀众人的阳光少年,嘴角红肿破皮;还有一个向来沉稳、衣冠楚楚的斯文败类,此刻金丝眼镜不翼而飞,西装扣子崩飞,头发凌乱,领带歪斜。
我顿了顿,目光扫过这三张挂彩的俊脸,语气平静无波:“你们这是在哪个八角笼里,进行了一场无限制自由搏击吗?”
三人眼神闪烁,默契地避开了我的问题,转而将炮火再次对准彼此,试图在我面前抹黑对方。
“他就靠张脸吃青春饭,没真本事,等人老珠黄就不行了!”
“呵呵,纯靠心机技巧上位的算什么本事?花花公子哦,这辈子准定上不得台面!”
“男人花期本就短,他这种老牛吃嫩草的,晚年瘫痪在床还要你端屎端尿。”
“不务正业连个稳定工作都没有,毛头小子也好意思谈婚论嫁?”
我听着这幼稚园级别的互相攻讦,忍不住冷笑一声,打断了这毫无意义的争吵:“既然现在能坐在这里,看来对彼此的‘成分’都很清楚了吧?”
他们都是聪明人,瞬间明白了我的暗示。
排挤他人无效,那不如先争个高低。
话锋立刻一转,开始了“职位竞聘”。
傅璎推了推已经碎了一半的眼镜,试图找回精英气场,语气一本正经:“我硕士读的是管理学,精通人员调配与资源整合,可以帮你……管好他们。”他甚至还补充了一句,“确保效率最大化。”
管理学是教你用来管理这个的吗?你的学校知道了都要连夜修改教材。
周野嗤笑一声,长腿一伸,慵懒中带着痞气:“管理?我跟你是青梅竹马,知根知底,而且我时间自由,随叫随到,技术好。”
他意有所指地扫过另外两人,“能提供全方位的……情绪价值和安保服务。”他拍了拍胸脯,扯到伤口疼得龇牙咧嘴。
沈渐之立刻举起手,像课堂上抢答的好学生:“我!我年轻,精力旺盛,而且我家底厚,不需要音音你操心未来,我还可以带你体验所有新鲜好玩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我身心干净,绝对忠诚!”
他说完,还得意的瞟了周野一眼。
看着他们三个如同开屏孔雀般拼命展示自己,争抢着那个虚无缥缈的“正宫”之位,我其实挺想笑的,甚至想直接告诉他们:别争了,你们每一个人,其实都不符合我对于婚姻的设想标准,我一个都没想过要结婚。
但是,没必要。
因为他们心里都清楚,都明白,不是吗?
此刻看似在这里争得头破血流,要当什么“正宫”,其实都再清楚不过——
他们自己,就是那个上不得台面的小三、小四、和小五。
所有的争夺,不过是为了在我心里,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先后顺序上的心理安慰罢了。
这个游戏,说实话。
我有些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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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老实且传统的女人,终究是要收收心回归家庭的。
爸妈物色了个他们口中“万里挑一”的对象,催我去见见。
我没什么抗拒,至于那三位。
我并未真正放在心上。
相亲对象,既熟悉又陌生。
是我的高中兼大学同学,顾浅眠。
记忆里的他是个很内敛的男生,学习顶尖,尤其是作文,总被老师夸赞“字里行间有真情流动”。
他性格温和,同我说话时,耳根总会悄悄漫上薄红。
如今的他,容貌依旧俊美,却褪去了少年的青涩,沉淀出一种毫无攻击性的、令人心安的美感。
这种美感,具体化为一种强烈的“人夫感”。
他穿着质地柔软的浅灰色羊绒衫,身形修长挺拔,肩膀的宽度恰到好处,仿佛生来就是为了拥抱与依靠。
袖口随意挽至小臂,露出线条流畅的手腕和干净的手指。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像被阳光晒过的书卷气混合着皂角的清香,没有一丝多余的侵略性。
当他为我倒水时,动作舒缓、稳定,眼神专注而温柔,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象出,在某个周末的清晨,他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阳光透过窗棂洒在他身上,锅里咕嘟着为我精心熬煮的粥——那是一种将“归属感”与“陪伴感”具象化的气质。
几次接触下来,相处异常舒服。
他体贴入微,是位颇有名气的作家,工作稳定且时间自由,明确表示愿意迁就我的节奏,在家办公的同时也能更好地照顾我。
他谈吐稳重,逻辑清晰,可偶尔与我视线相撞时,眼底还会掠过一丝少年的青涩。
更重要的是,他感情史一片空白,交际圈干净得像初雪,生活自律检点,厨艺精湛,情绪更是稳定。
几乎是那三个人有的优点他都有,而他们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