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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林夏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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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回到办公室后,林夏更是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着烟。
    眼下只能希望尽快找到真凶,让自己能减轻一点处罚了。
    「咳......」
    被动吸了不少二手菸的金胜,刚想张口说话,就被呛了一口。
    「不好意思,我们干刑警的,就好这一口,不然没精神。」
    林夏直接把烟掐掉之后,还顺便把旁边的小窗户给打开通了一下风。
    过了好一会,房间内的空气才清新了很多。
    「林警官,事情发生了这么久,很多线索的时效性也早就已经过了。」
    「倒是叶凡跟我说过几个情况,我觉得你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林夏眼睛一亮,「你说。」
    「叶凡的舅舅,就是死者张志,几年前就已经跟他老婆姚倩开始谈离婚了,甚至分居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直到现在都没有离成。」
    「上午我去过死者的小区,本来是打听几个人的,但是无意中发现,姚倩在叶凡走后,去过死者家里。」
    「更是听说,张志的遗产,目前全都已经被姚倩给继承了。」
    「还有叶凡的女朋友,李小曼。她在出事之前没多久,到过叶凡家里,甚至住了一晚上。」
    「在叶凡入狱之后没多久,她的女儿就进行了手术。」
    「据我所知,先天性心脏病的手术费,那可是相当不菲的。」
    「这要是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怎么可能?」
    金胜的这些话,让林夏听后觉得很有道理。
    像这种有预谋的杀人案,动机无非就是那么几个。
    利益丶情爱丶愤恨.....
    (心理变态的那种,喜欢玩随机丶报复社会)
    眼下金胜说的这两个女人,至少给自己提供了一定的破案思路。
    ..........
    时间已经不早了,金胜告别了林夏之后,就从治安局出来了。
    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律师,所要做的工作只是帮委托人打赢官司。
    至于破案,那是警方的事情。
    当然,作为一名热心市民,在适当的时候,肯定会义不容辞的提供协助的。
    现在金胜已经找到了两个疑点,可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刑事跟民事最大的区别,就是在举证这一块。
    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和被告都负有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中,应当由控方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方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因为履行控诉职能的机关(检察署和警方)具有强大的侦查能力,可以动用国家权力去收集证据。
    相比之下,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法受到很多限制,收集证据的能力较弱?,基本上只能靠律师。
    故此,对于金胜来说,找到控方证据中的漏洞,提出质疑就行。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案子,金胜还是想努力做到万无一失,一炮而响最好。
    不过眼下,金胜还是先去祭了一下自己的五脏庙,接着回家睡觉。
    ...........
    金胜走后,林夏没有回家,而是重新对叶凡的卷宗看了起来。
    并且结合了金胜下午说的各种信息,开始了细致的分析。
    对于一个老刑警来说,让犯罪份子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玩套路,丢个替罪羊出来,然后逍遥法外,那是绝对不可能原谅的。
    不光是对方,更是不能原谅自己。
    这是一个刑警最基本的信仰。
    林夏就是这么一个人。
    正当林夏手里夹着烟,皱着眉头在思考的时候,小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挂着二级警衔的年轻人,脸上挂着微笑,走了进来。
    「师傅,你还不回家啊!」
    「哦...小虎啊!你还没走?」
    「我刚把报告写完,正准备走,就看到师傅你房间灯还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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