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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3章索伦蛮兵,绝境求生
乌鲁苏穆丹屯所在的山坳里。
牛皮帐篷沿著蜿蜒的嫩江支流扎成了一片,帐篷外的木桩上,拴著数百匹健硕的蒙古马,马鬃上结著厚厚的白霜,却依旧打著响鼻,刨著蹄子,透著一股桀骜的悍气。
营地的栅栏边,每隔几步就站著一名索伦兵,他们身著鞣制得油光水滑的兽皮甲,手里握著硬木弓,腰间别著磨得雪亮的猎刀和骨矛,脸上涂著赭红色的油彩,哪怕是零下三十多度的酷寒,也依旧站得笔直,眼神像山林里的孤狼,警惕地扫过风雪弥漫的山林。
营地最中央,是一顶用整张黑熊皮缝制的大帐,足足有普通帐篷的三倍大,帐篷四角用粗壮的落叶松木桩固定,哪怕是能把大树拦腰吹断的西北风,也掀不动它分毫。
帐篷外,站著八名身高近七尺的索伦勇士,他们是杜拉尔氏的亲卫,个个都是能徒手搏熊的巴图鲁,手按在腰间的铁刀上,连呼吸都压得极轻,只有眼底的凶光,在风雪里若隐若现。
这顶大帐的主人,便是杜拉尔·博穆博果尔,索伦部乌鲁苏穆丹屯的屯长,也是如今黑龙江流域最强大的部落联盟首领。
大帐之内,地龙烧得正旺,铜锅里煮著的抱子肉咕嘟咕嘟地冒著泡,浓郁的肉香混著奶酒的醇厚气息,驱散了帐外的酷寒。
博穆博果尔盘腿坐在铺著熊皮的主位上,手里端著一只牛角杯,杯里的马奶酒冒著热气,他仰头饮了一大口,烈酒入喉,烧得胸腔里一片滚烫,黝黑的脸上泛起了一层红光。
他今年不过二十七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身材高大魁梧,肩膀宽阔得能扛起一头成年的野猪,胳膊上的肌肉虬结,仿佛藏著千钧之力。
他的脸膛是常年在山林里风吹日晒的古铜色,下颌线硬朗如刀刻,眉骨高耸,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眼窝微微深陷,看人的时候,带著一股山林猛兽般的压迫感。
他的脑后留著索伦人传统的发辫,辫梢系著几颗熊牙,那是他十六岁那年,独自进山猎杀了一头成年黑熊,亲手拔下来的,是他作为索伦勇士的荣耀。
博穆博果尔的出身,并不算显赫。
索伦部,是黑龙江流域诸部的统称,包括了杜拉尔、敖拉、墨尔迪勒、布喇穆、涂克冬、纳哈他等数十个大大小小的部落,散落在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上游的广袤山林里。
这里是极北苦寒之地,没有成片的农田,没有繁华的集镇,世代居住在这里的索伦人,靠著渔猎为生,在冰天雪地里,和野兽搏杀,和酷寒抗争,练就了一身悍不畏死的本事,也养出了最原始的血性。
而博穆博果尔所在的杜拉尔氏,原本只是乌鲁苏穆丹屯的一个小家族,他的父亲不过是个普通的屯长,手里能调动的壮丁,不过百十人。
在索伦诸部里,连二流都算不上。
可博穆博果尔,天生就不是个甘于平凡的人。
他自幼就精通武艺,骑射、摔跤、搏杀,样样都是索伦诸部里的翘楚。
十岁就能独自进山猎鹿,十二岁就能跟著部落的狩猎队,围杀黑熊,十六岁那年,他孤身一人闯入深山,三天三夜后,拖著一头千斤重的成年黑熊回到了屯里,一战成名,成了乌鲁苏穆丹屯所有年轻人心里的英雄。
他不仅悍勇,更有著远超同龄人的才干和城府。
他知道,索伦人散落在山林里,部落之间各自为战,就像一盘散沙,永远只能在这苦寒之地里挣扎,永远只能被别人欺压。
于是,他靠著自己的勇武和威望,先是统一了乌鲁苏穆丹屯周边的几个小部落,又靠著联姻、结盟、征战,一步步收服了敖拉、墨尔迪勒、布喇穆等部落。
他对待盟友,慷慨仗义,每次狩猎、劫掠得来的物资,都公平分配,从不私吞;对待敌人,他却狠厉果决,凡是不肯归附的部落,他都会亲自带著人,踏平对方的营地,收拢对方的部众。
短短几年时间,他就从一个小小的屯长,成了统御索伦诸部的联盟首领,手里能调动的战兵,足足有五千余人。
这五千索伦兵,是真正的虎狼之师。
他们世代在山林里渔猎,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骑射本领,不输蒙古最精锐的骑兵。
他们熟悉山林地形,能在齐腰深的雪地里健步如飞,能在零下四十度的严寒里潜伏数日,只为了猎杀一个目标。
他们悍不畏死,搏杀的时候,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后退,哪怕是身中数箭,也要扑上去,用猎刀划开敌人的喉咙。
就连曾经不可一世的建州女真,提起索伦兵,也要忌惮三分。
帐内的火塘边,坐著几个部落的首领,分别是敖拉氏的首领孟格布禄,墨尔迪勒氏的首领哈克萨哈,涂克冬氏的首领图里琛,都是跟著博穆博果尔一路打出来的老兄弟,也是他部落联盟的核心骨干。
孟格布禄饮了一口奶酒,看著博穆博果尔,粗声粗气地说道:「首领,咱们的人已经把山坳三面都围死了,多尔衮那小子的营地,就像铁桶里的兔子,插翅难飞!咱们什么时候动手?
兄弟们都等不及了,要把这些建州狗的脑袋砍下来,当夜壶用!」
他的话,立刻得到了其他几个首领的附和。
哈克萨哈狠狠一拳砸在面前的木桌上,咬牙切齿地说道:「孟格布禄说得对!
这些建州狗,当年骑在我们头上拉屎拉尿,逼著我们年年纳贡,送女人、送皮毛、送人参,稍有不从,就带著兵来屠我们的寨子,杀我们的族人!
这笔血债,今天该连本带利地讨回来了!」
「首领,下命令吧!」
图里琛也站起身,手里的猎刀往地上一插。
「咱们两千多兄弟,围他三千老弱妇孺,八百个连饭都吃不饱的残兵,半个时辰就能踏平他的营地!
把男的全杀了,女人、孩子、皮毛、马匹,全部分给兄弟们,也让大家过个好年!」
几个首领群情激愤,眼里都冒著仇恨的火光。
他们和建州女真的仇,太深了。
十几年前,努尔哈赤带著建州八旗崛起,统一了女真各部,随后就把目光投向了黑龙江流域的索伦诸部。
那时候的建州八旗,兵锋正盛,火器精良,悍勇无比,索伦诸部各自为战,根本不是对手。
努尔哈赤一次次带著兵北上,血洗不肯归附的索伦部落,抢走他们的皮毛、人参、牲畜,掠走他们的女人和孩子,逼著所有索伦部落向建州称臣,年年纳贡。
稍有反抗,就是灭族的下场。
博穆博果尔亲眼见过,建州八旗屠了他舅舅所在的部落,整个寨子被烧成了白地,男人全被砍了脑袋,女人和孩子被掠走为奴,鲜血染红了寨子前的雪地,几个月都化不开。
那时候的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只能躲在山林里,眼睁睁看著这一切,却无能为力,仇恨的种子,从那时起,就深深埋在了他的心里。
那些年,他们被建州女真压得喘不过气来,像奴隶一样,被建州人予取予求,连一口饱饭都吃不上,连自己的族人都护不住。
直到三年前,努尔哈赤被明军的打死,紧接著,皇太极战死,建州女真土崩瓦解,辽东全境被大明收复。
那些曾经不可一世的建州八旗,死的死,降的降,残部一路向北溃逃,成了丧家之犬。
压在索伦人头上的大山,终于倒了。
博穆博果尔第一个反应过来,带著索伦诸部,开始了复仇。
他们借著熟悉山林地形的优势,不断截杀向北溃逃的建州残部,抢他们的兵器、甲胄、马匹、粮草,收拢他们的部众。
那些曾经高高在上的建州贵族,如今成了他们的刀下亡魂,成了他们的奴隶。
这三年里,靠著劫掠建州残部,索伦部的实力飞速增长。
他们缴获了大量的铁器、弓箭、甲胄,甚至还有不少火绳枪,实力比三年前,强了不止一倍。
原本散落在黑龙江流域的各个小部落,见博穆博果尔势大,也纷纷前来归附,他的部落联盟,也越来越壮大。
可即便如此,博穆博果尔也从来没有动过南下劫掠辽东的心思。
建州女真那么强大,都被明军打得土崩瓦解,连老巢都丢了,他手里这五千索伦兵,在大明的十万辽东军面前,根本不够看的。
他见过明军的实力。
去年秋天,他带著人去宁古塔附近,截杀一股建州残部,亲眼见过明军的堡垒,见过明军的燧发枪队齐射,见过红夷大炮的威力。
那排山倒海的火力,那严整的军阵,让他从骨子里感到畏惧。
他心里很清楚,索伦兵再悍勇,也只是冷兵器时代的勇猛,在明军的火器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南下劫掠辽东,和找死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从一开始,博穆博果尔就选了另一条路。
向大明臣服。
今年开春,他就派了自己的弟弟,带著皮毛、人参、猎鹰,还有十几个建州残部的首级,前往辽阳,求见辽东督师孙承宗,向大明称臣纳贡,表明归附之意。
孙承宗对他的归附,表现出了极大的欢迎,不仅回赠了大量的布匹、茶叶、铁器、食盐,还代表大明朝廷,册封他为索伦部都指挥使,让他统御黑龙江流域诸部,同时,也给了他一个任务。
搜剿所有向北溃逃的建州女真残部,凡是建州余孽,尽数剿灭,首级送往辽阳,朝廷会按功行赏。
这个任务,对博穆博果尔来说,简直是送上门的好事。
一来,他和建州女真本就有血海深仇,剿灭建州残部,本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来,靠著这个任务,他能名正言顺地收拢黑龙江流域的各个部落,扩大自己的势力。
三来,靠著剿灭建州残部的战功,他能从大明手里,换来更多的封赏,换来互市的资格,换来索伦人急需的铁器、食盐、布匹、茶叶。
要知道,索伦人生活在极北苦寒之地,最缺的就是这些东西。没有铁器,他们的猎刀、箭头钝了,没法打磨修补,没法打造新的农具、兵器。
没有食盐,人就会浑身乏力,水肿,连拉弓的力气都没有。
这些东西,他们自己造不出来,只能靠和大明互市才能得到。
可博穆博果尔的心里,对大明,始终存著一份深深的忌惮,甚至是恐惧。
这份恐惧,不是来自于如今的辽东明军,而是来自于几十年前的李成梁。
帐内的几个首领还在吵吵嚷嚷,商量著什么时候动手,怎么屠了多尔衮的营地,博穆博果尔却端著牛角杯,一口一口地喝著奶酒,眼神深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首领?」
孟格布禄看著他不说话,忍不住喊了一声。
「您到底怎么想的?给兄弟们个准话啊!」
博穆博果尔缓缓抬起头,扫了几个首领一眼,沉声道:「急什么?兔子已经困在笼子里了,什么时候杀,都跑不了。」
「可兄弟们都等著呢!」
哈克萨哈急道:「咱们雪夜奔袭一百多里,不就是为了围杀这些建州狗吗?
现在围都围上了,不动手,难道等著他们自己饿死不成?」
「杀,肯定是要杀的。」
博穆博果尔放下牛角杯,声音里带著一丝冷意。
「但不是现在。」
他顿了顿,看著几个一脸不解的兄弟,缓缓说道:「多尔衮是努尔哈赤的儿子,是建州女真如今仅剩的正主儿。
他的脑袋,可比那些普通的建州兵值钱多了。
就这么随随便便杀了,太便宜他了,也太浪费了。」
「那您想怎么样?」
图里琛疑惑地问道。
博穆博果尔没有回答,只是站起身,走到帐篷门口,掀开了厚厚的兽皮门帘。
一股刺骨的寒风瞬间灌了进来,卷著漫天的雪沫子,打在他的脸上,他却浑然不觉。
他的目光,越过茫茫的雪原,望向南方,望向辽东的方向。
风雪里,他的声音低沉,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复杂:「你们说,大明的皇帝,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几个首领面面相觑,都愣住了,不知道首领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
孟格布禄挠了挠头,粗声说道:「谁知道呢?反正肯定是个厉害人物。
能把建州女真打得灭了国,能让孙承宗、熊蛮子这些人卖命,肯定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是啊,听说大明朝的皇帝,年纪轻轻的,才二十岁,就把整个大明都攥在了手里,比当年的努尔哈赤,还要厉害。」
哈克萨哈附和道。
博穆博果尔缓缓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声音里带著一丝挥之不去的阴霾:「厉害是厉害,可尼堪的心思,太深了,我们看不透。」
他转过身,看著几个兄弟,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们还记得,几十年前,李成梁镇守辽东的时候,那些归附大明的女真部落,是什么下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