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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4章元晦
警察点了点桌子:「开始!」
林颐膘了谭筝一眼,精神抖擞,准备率先发难。但嘴还没张利索,林思成站了起来。
「林总,你要干什么?」
「质证!」
「你?」
「对,我!」
说话间,林思成已经绕出了桌子,走到了对面。
林颐莫名其妙:你质证,那你请的律师是做什么的?
关键的是,你能不能说的清楚?
林颐心下大定,刚要说什么,林思成摆摆手:「林律师,你别激动,我先问!」
如果是谭筝,她可能会顾忌一下,但如果是林思成?
先问,就代表著先败————
林颐勾了一下嘴角:「可以!」
「好,林律师,第一个问题:你懂不懂文物?」
一秒钟之前林颐还在笑,但听到这个问题,一张脸「欻」的就垮了下来。
纯粹是下意识,她本能的想到警察站在门口,问她「有没有学过法」的那一幕。
何其相似?
看她脸色不对,林思成解释了一下:「林律师,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如果你不懂文物,接下的问题,你可能回答不了!」
林颐的脸色更难看了。
林思成是在提醒她:林律师,涉案物证是文物,今天的质证全程都会围绕文物展开。
如果你连文物都不懂,你怎么辩护?
林颐的嘴张了又张,一瞬间,脑海中涌出无数的措辞。但是,她不知道该用哪一套。
如果说懂,她只是临时抱佛脚,浮皮潦草的了解了一下。林思成万一问到什么古怪刁钻的问题,她肯定答不上来。
如果说不懂,警方很有可能取消她的质证权。稍后换谭筝问询,如果在语言中设置陷阱,三位当事人绝对会中招。
林思成没时间等她慢慢想:「林律师,第二个问题:本案中的《朱子手稿》刻印内容,用的是什么字体?」
林颐抿住了嘴:因为她真的不知道。
她只知道,上面朱熹批注时用的是什么字体:北宋蔡体。
郎庆祥刚要说话,警察敲了敲桌子:「其他人安静,林律师,请回答!」
林颐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她咬咬牙:「宋体!」
一瞬间,旁边的三位齐齐的叹了一声。
林思成笑了笑:「林律师,说个小常识:宋代没有宋体,到明代才有。宋代刻印,一律用的是唐体————」
一群警察憋著笑,身边的三位对著眼神,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思成太坏了————
林颐的脸红到了脖子根。
确实是常识,但她确实不知道。问题是,这不能怪她。
一个出生在香港,成长在香港,专注经济纠纷领域的律师,不需要关注什么文物。
邦翰司请她来,打的是经济纠纷、合同违约的官司。她了解的重点是合同有没有漏洞,免责声明有没有短板,竞拍流程合不合规。
仅仅只有三四天的时间,她能临时了解一些涉案物证的信息,已经够敬业、够专业了0
再说了,谁能想到,邦翰司刚在法院立案,什么时候开庭都还不知道,却被诉方反手先报了案,告他们欺诈销售?
所以从头到尾都没人料到过会有今天这一幕,林颐也从来没有料到过,会被人这样羞辱————
一时间又羞又气,林颐的脸红的仿佛要滴血。
林思成乘胜追击:「林律师,接下来的问题都比较专业,为了节省时间,我建议,最好还是让冯总和郎总回答的好。」
林颐的牙都要咬碎了,死死的盯著林思成:这一句,和告诉她「你既然没用,那就让开点」有什么区别?
「林律师有异议?」
横了好一会,林颐从嗓子里挤出两个字:「没有!」
如果她说有,林思成再问她与文物相关的问题怎么办?
谭筝差点笑出声:就这点心理素质,还想给我设陷阱?
你先过了林思成这一关再说吧————
「好,冯总,郎总,那我开始了————抱歉,林律师,借用一下!」
不等林颐说可不可以,林思成从她面前拿起一本文件夹。翻开后,里面全是《朱子手稿》的照片。
正面、背面、侧面————各个角度,九页手稿清晰无比。
随后,他又抽了一张宣传折页,就三四页折在一起的那种。
其中一页是《朱子手稿》的照片,但只有高宗朝的那四张。
其中还有一页是文字介绍:先讲二程,讲地位,讲影响力。再讲《二程集》,然后再讲朱熹。
洋洋洒洒千余言,从朱熹的生平、到他对理学的研究、对宋及以后的朝代的影响力,以及他的学说在近千年以来对国家运转、王朝兴替中做出的贡献。
最后,则是对这九页手稿的评价。
很中肯,也没吹牛,措辞也很肯定。
看完了一整面,林思成又翻了过来。
后面是对邦翰司拍卖行的介绍,详细列举了邦翰司的拍卖历史,以及曾经拍卖过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古玩。
有图片,也有文字,很是花哨,让人看的眼花缭乱。
一直到折页的最下面,不到两公分宽的位置,印著几行小字。
字极小,挤的极紧,整个一大段连个空格都没有。像是一堆蚂蚁挤在一起,一眼就能人头皮发麻的那种。
仔细再看:
本公司制作的图册、宣传资料、状态报告、专家点评、拍品定名、年代断代、款识认定、流传有序描述,以及参考估价等,全部仅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品真伪、年代、
作者、材质、完整性、修复情况、品相、市场价值的任何明示或默示担保。
依据《拍卖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全部拍卖标的真伪、品质、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所有拍品均按现状拍卖成交。
竞买人参与举牌竞价,即代表竞买人已充分查验实物、认可拍品全部现状,自愿承担真伪、品相、年代判断的全部交易风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品被第三方机构鉴定为赝品、仿品、后仿、年份不符、
存在修复、品相瑕疵为由,要求撤销拍卖合同、退还货款、佣金、仓储物流费用。
除此外,还特地加了一条:因摄影、印刷、灯光、屏幕色差等原因导致图册与影像与实物存在色彩、细节差异,一律以预展实物原状为准,本公司不对图像偏差承担责任。
林思成叹了口气:没哪个拍卖公司,能把免责声明列到这么详细的程度,甚至连灯光导致色差都考虑到了?
这是怕有人发现,两版刻本的纸不一样。
但没人会看这么细,即便看了,也不会在意:因为所有的拍卖公司都一个屌样,免责声明大同小异。
不管是外国的,还是国内的。
所以,如果让林思成说实话:去拍卖会竞拍,和逛潘家园没什么区别。该宰你的时候照样宰你,该拿赝品糊弄你的时候照样糊弄你。
像这次,委托人和拍卖方针对某位特定的竞拍人联手做局下套的情况,真就不少见。
有的时候,连中间的委托人都能省掉,知名拍卖公司的高管直接拿不值钱的赝品糊弄竞拍人,骗几千万上亿,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比如某利的两位高级经理,就逮著一位藏家薅,短短几年,骗了这位藏家五个亿。
这还是明确查实拿现代工艺品充当古董,用百多块的玩意骗藏家百多万、乃至上千万的案例。如果把他们以次充好,拿晚清的地摊货当成宋、明时期的宫廷珍品这一种的都算上,十个亿都不止。
所以,现实比艺术更离奇。
感慨了一下,林思成拿起文件和折页,看了看对面。
不管是冯莱恩还是郎庆祥,都有心理准备。两人精神一振,暗暗警惕。
「两位,别紧张!」
林思成笑了一下,指著文件夹中的照片,「冯总,这一页图片,是不是本次拍品,《
朱子手稿》中的一部分?」
冯莱恩盯著他:这不是废话,你拿的是邦翰司的物证资料,你难道不知道?
他刚要回答,郎庆祥眉头一皱:林思成指的,正好是宣传图册和折页中没有,照片中有的那五页中的一页。
难道他们发现现了纸的问题?
其实就算发现了也没没关系,免责声明又不是摆设?
心里虽然这样想,但郎庆祥直觉有些不对劲,抢先回答:「是,但是我要声明一点————」
「郎总,我问的不是你————」林思成当即打断,「冯总,请回答!」
两人对了个眼神,郎庆祥的眼皮眨了一下。
两人认识不久,没什么默契。但冯莱恩至少知道,这是肯定的意思。
他点点头:「是!」
林思成打开折页:「那为什么没有在宣传资料中展示?」
冯莱恩不慌不忙:「林总,你既然知道这是宣传资料,那就应该知道:资料中只宣传重点————就像你参与竞拍的那两套医书(《济阴纲目》与《济阳纲目》),一共有一百多册,难道每一页都要展示?」
「说的有道理!」林思成顿了一下,在折页上画了一个圈,「那就先搁置!」
随后,他把折页翻了过来,指著最下面的免责声明:「冯总,邦翰司对拍品的真伪、
品质承不承担担保责任?」
冯莱恩不假思索:「不承担!」
「对拍品的瑕疵承不承担担保责任?」
「不承担!」
「邦翰司能不能对拍品的关键性瑕疵,重大瑕疵承担必须的披露义务,并保证对明知瑕疵如实披露?」
冯莱恩很想说不能,但话到了嘴边却犹豫了一下:因为免责声明中没有这一条,他不知道该不该说。
琢磨了一下,他往旁边看了看。
郎庆祥还在琢磨这一句是什么意思,林颐则点了点头。
什么是关键性、重大瑕疵?
说直白点:只要眼睛不瞎,就能看得出来的问题。
比如瓷器有豁口,字画有虫眼,古钱缺了边。
什么又叫「对明知瑕疵如实披露」?
即拍卖行对知晓的关键性瑕疵,必须在图录、预展标签、宣传资料中显著标注,不能留白、模糊修饰,以及修图掩盖。
这是刚性责任,就像你吃了饭就必须付钱一样,没有任何的免责空间,即便声明了也无效。
如果你否认,不但达不到任何效果,反倒会成为不诚信、抗法的表现,会加重法庭对你的不良印象————
看林颐点头,冯莱恩也跟著点了点头:「承担!」
「好!」林思成又把折页翻了过来,指著文字内容中对朱熹的介绍:「冯总,朱子姓名叫什么?」
看了看折页,冯莱恩瞪大了眼睛:姓林的,你是不是在逗我?
我虽然是外籍,名字也像外国名字,但我是华人。
我要连汉字都不识,怎么可能成为邦翰司拍卖行亚洲区的负责人?
这上面写的清清楚:朱子,朱熹尊称——
「冯总,请回答!」
冯莱恩不情不愿:「朱熹!」
「冯总,还有呢?」
「我说了,朱子叫朱熹,还有什么?」
林思成不疾不徐:「冯总,你只回答了名,没有回答字!」
他黑著脸:「林总,这和本案有什么关系?」
冯莱恩怀疑,林思成就是在故意耍他。
更或是,在故意激怒他。
「冯总,相信我:关系很大!」
大你个头?
冯莱恩当机立断:「我拒绝回常!」
话音刚落,警官敲了敲桌子:「冯总,这是正常辩认环节,请回答!」
包括林颐也点了点头:林思成确实有戏耍人的嫌疑,但辩认、质证就是这样。如果有必要,每一条、每一行都需要对方确认。
冯莱恩用鼻子冷哼一声,看著折页:「朱熹,字元晦,号晦庵————」
「好,谢谢冯总!」林思成把折页抽了回来,又换成了照片:「冯总,接下来,要请你读两段手稿的原文和批注————不多,就两段!」
这是多不多的问题吗?
冯莱恩越来越觉得,林思成就是在消耗他为数不多的耐心。
他皱著眉头:「林总,这有什么必要?」
「冯总,如果没有必要,警官会提醒!」
冯莱恩顿了一下,看了看警察。
警察面无表情:「请配合!」
冯莱恩笑了一声:「好,我读!」
他已经打定主意:今天回去后,他一定要给总公司打电话,把今天警察的所作所为全部登到报纸上————
「哪一段?」
林思成指了一下:「先读这一段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