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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一瞬间,程煜立刻将这名店小二的口音跟自己的任务结合了起来。
在这种人来人往距离城市不远的驿道上,一名店小二遇到的旅客,毫无疑问是形形色色来自于各种不同的地方,是以不太可能用地方话来跟客人打招呼,那么就一定是使用的官话。
而吴东话,在明朝的时候毫无疑问就是官话。
之所以会觉得有所不同,那是因为从明朝到现代,吴东话也发生了不少改变,但大抵是按照明朝的吴东话流传下来的。
明朝建国皇帝本是凤阳人,而当时吴东城里的语言则是吴东雅音,理论上跟如今的吴语更近似一些。但朱元璋建都吴东之后,引入了淮北方言,结合吴东雅音形成了新的吴东话,也将吴东话作为了明朝的官话,即便他儿子朱
棣迁都后,官话却始终没变。虽说后来清朝的官话由于东北满人皇族有很大的改变,但即便是如今的帝都话,在许多村言俚语上,还是跟吴东话有非常多的相似之处。
这只是程煜做出这个判断的一方面。
而另一方面,程煜的任务对象是孙守义,而根据李叔给出的资料,摸金校尉四缺一,正是明朝中叶一名姓孙的摸金校尉无视了分则死的祖训,跟盗门的人联手下墓,结果被埋在了墓穴当中,从此导致摸金校尉再也没有聚齐
过,甚至逐渐失传,这才有了黑皮猪赵伟找到姚家洼那帮发丘中郎将头上的事。
既然孙守义也是四名摸金校尉之一,那么他就有很大的可能根本就是那个死在古墓当中的摸金校尉。
再加上本次任务的任务目标,除了解决孙守义,又或者说是摸金校尉和发丘中郎将之间的矛盾,还必须保证孙守义的存活,那么,程煜自然就能推断出孙守义就是那个死于墓中的摸金校尉,毫无疑问这个虚拟空间里的历史节
点,正是明朝中叶。
李叔的资料里并没有说明那是明朝中叶的哪个具体时间,不过这也不难揣摩,毕竟程煜只要与人稍加交流,又怎么可能搞不清楚当下的皇帝是谁?
虽然程煜对于明朝的历史也不算多熟悉,但总归知道明朝建国是在1368年,而灭亡于1644年,中叶大抵上归于1500年前后各几十年。宣德之后到万历之前,差不多都可以被算进去。
在这之间,程煜知道的,大概就是景泰、成化、正德以及嘉靖这几个皇帝。
知道景泰,是因为著名的景泰蓝就是成熟于这位皇帝在位的年间。
而成化就更加有名了,那个被拍出两亿多离谱高价的斗彩鸡缸杯,正是这位皇帝的御用酒杯。
这两个皇帝,程煜主要还是前段时间因为后冠的事情,查询了不少关于明朝的历史,尤其是成化还是朱佑樘的亲爹,也就是说,那顶后冠其实就是成化皇帝的妃子死后所得,所以比较清楚。
而正德,虽说是朱佑樘的儿子,但程煜还真不是因为查询朱佑樘的资料才知道的,而是不少评书或者民间传说,都跟这个皇帝有关。光是大太监刘瑾,就不知道贡献了多少野史,程煜想不知道都困难。
至于嘉靖,虽说差点儿死于宫女之手后迷信方士祈求长生不老,宠幸大奸臣严嵩,颇有些晚节不保的罪名,但其在前二十年,可谓是励精图治,施行新政,也算是一扫朝堂上下积弊的中兴之主了。
而朱佑樘原本应该是程煜最熟悉的明朝皇帝,但由于程煜过于着眼他的亲生母亲以及那顶后冠,反倒是对他的生平不胜了解,这只能说是一叶障目了。
好在程煜来到这个时间点,也不是真的穿越,也不需要了解皇帝的喜好平步青云什么的,而只是处理一群纯粹的民间人士之间的问题,倒是没必要对如今究竟是哪朝哪代有过多的关心。
跟着那名店小二,程煜在桌边坐下,要了杯茶,聊解口渴。
本就是独身一人,也没兴趣与人攀谈,程煜脑子里还一肚子的官司呢,于是便只是听着周围人们的闲谈,程煜自己也在琢磨着自己的心事。
看着自己身上的穿着,就是普通民众的模样,倒是干净整洁,衣服也不算破旧,说明这个身份的主人大概算不上有钱,但日子过的应该也不算拮据。
程煜喝了口茶,觉得到虚拟空间里做任务,最让人头疼的就是顶了别人的身份,却偏偏半点儿那个人的记忆都不留给自己,搞得别说是当下的局势,就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
上次的琴岛之旅,好歹是知道自己要去荒岛,而驾船来接他的孔青,也算是简单的介绍了整个虚拟空间的背景??虽然只是关于岛上的,但程煜整个任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进程都在琴岛上,倒是也不用对整个世界观了解太
多。
而且,那次程煜虽然顶了别人的身份,好在名字也一样,反正剧情都是根据改变过的任务对象来的么,程煜还不至于满腹疑问。
这次倒好,程煜孤身一人出现在城外驿道上,可谓是茫茫然毫无头绪,自己究竟是要进城,还是刚出城,这都不知道,就有些迷惑了。
摸了摸身上有可能放钱的地方,还算好,摸到了很明显是一小串的铜钱,程煜心里头踏实了不少,别回头喝了茶没钱付账,再被这虚拟出来的古代人打上一顿。
不过,出门在外只带着这一小串铜钱,还真是让程煜好不习惯,他可是即便一个人在美国那都是每月零花钱过万美金的主儿,回国后更是迅速的身价数亿,缺钱这件事,对他而言大概就只有开公司之前那仅有的一小段时间
吧。但那种缺钱,缺的也不是平时的花销啊,像是身上只有这瓜俩枣的情况,还真是没怎么遇见过。
不管怎样,付钱的铜板有了,程煜也就不慌了,饶是他对明朝没什么了解,却也知道明朝中期有个几百两银子也就算是个富人的事实。
耳旁是熟悉却又有些陌生的吴东话,程煜不禁有些恍惚,他想起自己进入到虚拟空间之后,是会损失不少可兑换的能力的,于是赶忙凝神在脑中进行查看,想知道自己还能兑换哪些东西。
果不其然,程煜最希望依旧能够兑换的武术,显然是黑白色的。
甚至于,这次连兽语术都是黑白的,原本程煜还打算随便找匹马或者骡子什么的打听一下当下究竟是什么世道呢。
查看了一遍,还可以兑换的东西,只有召唤术、医术、避水术这三种,当然,一年生命依旧可以兑换,但显然这对程煜毫无用处。
医术倒是个不错的东西,毕竟这个年代行医的手段比较低,自己有一手强大的医术,哪怕在药品匮乏的年代,总也能起到相当不错的效果。而且,中医里的很多知识,比如穴位经络什么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可以当做武功
来用的,就好比武侠小说里那些什么点穴术之类的功夫,其根本就是截断气血的流动等等。
避水术也应该是个不错的手段吧,有了这玩意儿,大江大河在程煜这儿也不在话下了。真要是遇到什么危险,只要附近有江河湖海,程煜保命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至于召唤术......
程煜心念一动。
这个玩意儿,程煜只在获得神抠系统最初的时候用过两次,两次都有点儿坑爹,而且召唤的人是随机的,着实用处不大,程煜也就将其打入冷宫了。
但是现在,程煜突然意识到,这个召唤术还真是有作用了。
在一个程煜连年代和自己的身份都搞不清楚的虚拟空间里,召唤术至少能召来一名程煜的熟人。
初级召唤术召唤的都是熟人,那么现在召唤术也进入高级阶段了,召唤来的总不可能是个陌生人吧。
而只要召唤来一个熟人,程煜至少可以知道自己大概的身份了??直至当下,程煜也只是知道自己跟孙守义这个他甚至不知道长什么样的家伙是发小的关系,其他真是一无所知。
环顾四周,显然并没有人认识自己这个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程煜不动声色的在脑中兑换了一个召唤术。
点击使用,确认,召唤术化作点点碎金光辉,没入脑中的光屏之间四散而去。
“高等级别的召唤术,可以随机召唤一名与宿主信任度超过六点的熟人,持续时间为三分钟。’
看来,这个高级召唤术跟初级召唤术也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少了对于熟人的定义,但却多了信任度的要求。有六点以上的信任度,自然也就是彻彻底底的熟人了,当然无需定义。
持续时间依旧是三分钟,这意味着在这个年代,哪怕对方骑的是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距离程煜也很难超过四公里,毕竟,即便是汗血宝马,其中最优秀的个体最高时速也就八十公里左右。
不管怎样,程煜只需要耐心的等待三分钟,应该就会有一个他的熟人出现在这里了。
信任度超过六点,程煜很是期待,毕竟,他所了解的,在这个虚拟空间里与他信任度超过六点的人,就只有孙守义了。
当然,也不一定就非得是孙守义这个任务对象,毕竟程煜顶替了某人的身份,而那个人是会有家人和其他朋友的。
正在程煜胡乱琢磨着的时候,他看到远离城郭的方向,驿道上有两匹马正在疾驰而来。
说是疾驰,程煜其实也大概能判断,那两匹马的速度也就是二三十公里每小时的样子,比起普通马匹极速四五十公里的状态还是差了不少,但这又不是在赛马,马匹正常奔跑的速度是要根据其奔跑的距离平均分配体力的,二
十多公里每小时,已经算是相当快了。
考虑到这两匹马上很有可能就是自己召唤来的熟人,所以程煜站起身来,试图让马上的那俩人可以看清自己的模样,否则以他俩的速度,程煜很是怀疑他们根本不会在这个茶摊附近停留。
而那两匹马,还真是在经过茶摊时没有做出任何提勒马的行为,卷起一阵尘土,径直奔向城墙的方向。
AJE......
居然不是这俩人。
程煜吃了一嘴土,很是郁闷的重新坐下呸呸吐了两口唾沫。
眼看三分钟所剩无几,程煜心说这召唤术到了虚拟空间里难道不灵了?
城门方向,一匹快马却又疾驰而回。
程煜来到虚拟空间里之后,一共只见过两匹马,哪怕那两匹马是以二十多公里的时速跑过自己的眼前,但程煜依旧看的很清楚,一匹是枣红色的马,另一匹则是姜黄色的马,现在回来的这匹,从颜色上应该就是那两匹马其中
之一??姜黄色。
马上之人一勒缰绳,马儿减速,在茶摊前停了下来。
跳下马背之后,那人四下寻找,程煜估计这是刚才那家伙在马上根本没注意茶摊这边,是以即便自己站起身来他也没看见,只是不知道怎么又拨转马头回到这里,但不管如何,这应该是召唤术的作用了。
于是乎,程煜站起身来,那人终于看见了程煜,顿时满脸喜色,双手连连挥舞,口中大喊:“哎哟,程老弟,你怎么在这儿呢,要不是在城门口见到你家安福儿,哥哥我简直要与你错过了。”说的也是口音略有些奇怪的吴东
话。
程煜心道合着我在这个年代还是姓程么?还是说权杖修改来修改去,倒是依旧没给自己改名字?
但不管如何,这人显然是召唤术召来的,既然称呼自己为老弟,那么自己喊他一声哥哥总不会错。
“也怪弟弟我心急,想着哥哥今日归来,就到这茶摊来迎候,倒不曾想哥哥赶路着急,没看见我。”
程煜迎上前去,用吴东话回应,来人哈哈大笑,也不顾自己满身尘土,一把抱住了程煜。
“是为兄疏忽了,还得是程老弟心细,自己在这里,却让安福儿在城门口候着。走走走,你我兄弟二人同骑,今日回家,可是要好好喝上几杯。”
来人搀着程煜的胳膊,拖着他就到了那匹姜黄色的马前,自己一踩马磴子,翻身上马,同时手中用劲,竟然将程煜一把拎了起来,直接拽上了马背。
程煜暗暗心惊,要说使用了武术的情况下,自己应该也可以很轻松的把一个成年人拉上马,但这家伙,竟然也如此轻松,看来明朝的练家子还真不是盖的。
考虑到这个人有可能就是孙守义,是四名摸金校尉之一,而摸金校尉毫无疑问都是以武功见长的,仅凭一根飞虎爪就可以翻越城墙,上山下墓无所不能,一把将一个成年人拽上马匹,自然也不算太新鲜。
两人同乘一匹马,足以见得这俩人是相当好的关系,但程煜此刻还是带着小心,他着实不清楚,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就是自己的任务对象孙守义。
“老弟啊老弟,我们两个这一晃有四五年没见了吧?我这趟回来,想着先给你写封信,还生怕你把我给忘的了。”
“哥哥这是哪里话,我与哥哥相识多年,又岂会忘记。”
“但毕竟我们现在走的不是同一条路哎......你是官面上的人,我......你也知道的,讲不出口,拿不出手,要不是安福儿还是老样子,跟我讲了你在茶